自考问答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清单>通知(教职成厅〔2023〕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2023年起,我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部分专业将被停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调整
(一)调整专业名称。本次调整参考教职成厅〔2023〕1号文章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我省部分专业名称调整为《专业名单》中的名称。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比较详见《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比较表》(附件1,以下简称《比较表》)。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考试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专业名称实施专业考试计划,见《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表》(附件2,其中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未调整)。
根据教职成厅〔2023〕1号文件精神,本次专业调整后,由于承担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任务的考官学校(以下简称专业建设考官学校)不同,同一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也可能不同。考生在确定专业考试计划时,必须同时选择专业和专业建设考官学校。其中,同一专业建设考试学校同一专业有不同的专业方向,采用“专业课程组”考生必须同时选择主考学校和专业课程组进行专业和专业建设。
(3)新生报名,考生报名。2023年10月31日以后,参加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的新生将以新专业名称报名。考生可根据附件2申请课程 选择《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
(4)毕业申请。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只能在新旧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2023年10月31日后取得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新专业名称是根据《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定的。建议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尽量使用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二、关于专业停考
为了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结构,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决定从2023年11月起停止数控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附件3)的考试。其中,教育管理(专业)和数学教育(本科)专业不调整专业名称,考生仍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停课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笔试课程和实践学习环节考核安排至2023年4月,毕业手续办理至2023年6月30日。请根据每年公布的考试时间安排考生参加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市自考委、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专业调整及时、过渡顺畅、停考有序。
(2)加强宣传,做好指导工作。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要考试学校应做好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过渡和停止考试专业的宣传和解释,并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广东省考试机构考生交流小组和官方网站也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结尾】以上是关于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如果考生想了解更多关于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的信息,如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条件、备考知识、相关新闻等,请关注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网。 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网考生交流小组,首次发布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政策、解释、试题、相关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