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信息

地方自考是什么意思(自考报名地市是什么意思)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0 点击:

对于自考中的同学来说,生活或工作地点变动成了一个问题。。。

以后怎么考试呢?

一定要回到原先报名的地方考试吗?

以前考的还作数吗?

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同学们了解“自考转考”是什么?

怎么操作?

一、自考转考是什么?

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自考转考”是指:已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二、自考转考分两种情况

1、地点在本省内变动

本省内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直接在新报考地进行报考即可。

2、地点转移到外省

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个省份,则一定需要申请转考,把自己已通过科目的成绩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

具体的转考流程如下:(下文中“转出省市”代表原来生活的省市,“转入省市”代表变动后生活的省市)

①成绩转出

考生本人登录转出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或院校自考办邮箱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

②转出条件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市考籍

2.考生应在转出省市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转出省市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市

4.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

5.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转出省市不一致;

(2)转出省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不全或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

(3)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申请材料所填写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与在管理系统中申请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不一致;

(4)考生在转出省市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省市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6)免考取得的课程;

(7)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须与对应的理论课程成绩一并转出,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8)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

(9)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的课程;

(10)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11)转入课程已办理课程免试。

③成绩转入

已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出,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发送至转入省市的考生,须本人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提交转入确认材料。

④转入条件

1.考生在转入省市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转入省市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转出省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转入省市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转入省市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转出省市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转出省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转出省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三、自考转考办理时间

每年2-3月,8-9月(每个省具体办理时间不同,需关注考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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