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2023年1月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01 10:24 点击:

  广东省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老师】或加入【考生交流群】,下载附件移至结尾。

  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自3月22日10:00起开通。

  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广东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无须重新报考,按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三、延期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即: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当次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五、违规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六、考生退费受理规定

  由于考试时间变更,可能会导致部分考生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延期考试,为此,我们拟对这部分考生作退费处理,请考生按以下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退费手续。

  (一)退费申请时间

  3月7日10:00至3月9日17:00。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不予退费。

  (二)退费申请程序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报考),认真阅读并确认提交《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各地市考办对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考办核准。经省考办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考生提交《考生承诺书》后,届时将不能打印此次延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考虑。

  七、关注公告信息

  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通知信息,以确保考生及时知悉本次考试相关消息。

  附件:《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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